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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杭州檢察報道,4月24日上午,由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浙江省商務廳電子商務處原處長盧成南受賄、濫用職權一案開庭審理。省市區紀委監委、人大代表等100余人旁聽了庭審。
案情回顧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盧成南利用擔任浙江省商務廳商貿發展處副處長、浙江省商務廳電子商務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申報、補助申領、榮譽獲取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267萬余元。
2012年,被告人盧成南擔任浙江省商務廳電商處副處長(全面負責該處工作)期間,為某企業在項目申報、申領補助等方面違規提供幫助,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盧成南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盧成南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直擊現場
庭審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并結合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依法對被告人盧成南進行了訊問。在舉證質證環節,公訴人向法庭出示證據、指控犯罪。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時指出:“盧成南走上領導崗位之后不是心懷感恩而謹慎用權、廉潔自律,反而放縱自己的私心雜念,扭曲了正確的權力觀、金錢觀、法紀觀,既想當官,又想發財,一再突破了天理、國法、道德的底線,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淵,非常發人深思,令人警醒。這提醒廣大黨員干部,一要常修為官之道,用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態度面對手中的權力;二要常懷律己之心,投資入股這樣接受財產性利益也是違紀違法,這種隱蔽的受賄犯罪形式尤其應當引起我們的警示;三要常思家風之德,領導干部的家風,不僅關系自己的家庭,而且關系黨風政風?!弊詈?,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臨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當庭宣判,被告人盧成南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
【來源:杭州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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