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消息,5月1日起,瀘州將正式施行住房公積金新提取管理辦法,5月1日(含)后,新購買的住房需進行公積金提取的將按新提取辦法執行。
新提取管理辦法下月起施行
(相關資料圖)
為保證新舊政策能夠正常銜接,同一套住房具體執行政策按其購房時間認定。
2023年5月1日前購買的住房,購房提取、還貸提取按原政策執行;2023年5月1日(含)后新購買的住房按新提取辦法執行。
購買商品住房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購買再交易住房以產權證登記時間為準;購買政策性住房、拆遷安置房,以購房合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時間為準。
還貸提取、購房提取套數限制
根據新提取辦法,2023年5月1日起,還貸提取取消住房套數限制,尚在還貸期間的住房貸款均可按規定申請還貸提取。但該政策執行前,職工因超出住房套數限制未能提取公積金的,不予追溯補提。購房提取仍有住房套數限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申請購房提取。
住房套數的認定以職工家庭為單位,以家庭成員在瀘州市的住房登記信息結合其他省市購房情況綜合判定。職工家庭成員指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與此同時,根據瀘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5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政策將延續原政策使用,有效期3年。
所購首套住房是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所購首套住房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所購二套住房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所購二套住房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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