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張馨予、趙露思、王一博、肖戰等多位明星被非法曝光個人信息的話題沖上熱搜,引發網友關注。
(相關資料圖)
網傳截圖顯示,這些明星針對網絡熱傳的虐貓事件發聲,表態反對“處刑式虐待動物”,卻被不法分子盯上,身份證、手機號、社保卡等個人信息遭曝光。
據網友爆料,最早被不法分子盯上的是女星張馨予,為反虐待動物發聲后,不法分子就揚言要“開盒”(非法獲取個人信息)張馨予。
5月30日,有博主爆料稱,因張馨予為反虐待動物發聲后,被不法分子盯上,還揚言要“開盒”張馨予(非法獲取個人信息),自己已經第一時間把這些截圖證據發給張馨予的團隊,并得到了回復。
據網友爆料,被曝光信息的還有舞蹈家金星、演員趙露思等人的手機號、身份證、社保信息等。
5月31日晚,該網友再次發博:王一博、姜云升、肖戰三位男明星,也被非法扒出了個人信息。
“最可怕的是,如果那么多人的關注都無法制止他們的惡行,那下一個可能就是我們認識的任何一個明星,甚至就是為此事發聲的你我他!這不是虐貓,也不是什么無關緊要的事情,而是每一個普通無辜人都有可能被卷進的漩渦!”
6月1日中午,該網友再次更新微博,表示最新受害者是鹿晗和王源,這已是第八、第九位明星。
對于個人信息被非法獲取
不少網友表示太恐怖
希望追查這些人如何獲取信息
還有些網友表示
希望虐待動物能夠立法
2017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明確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
2017年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簡稱《網絡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將相繼實施,明確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是違法刑事犯罪行為。
《刑法》對此也有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由此可知,未經同意在網絡上發布他人電話號碼,輕則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重則可能被處以刑罰。
另據央廣網5月30日報道,70余位律師已經聯名提交了《關于增加“虐待動物”相關罪名的立法建議函》,希望推進對虐殺動物行為的立法規范。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根據《民法典》和《網絡安全法》等規定,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通過網絡發布他人包括手機號碼在內的個人信息或將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林律師還表示,根據《刑法》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其中,“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布公民個人信息的”“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于《刑法》規制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而“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屬于情節嚴重;“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由此可知,未經同意在網絡上發布他人電話號碼,輕則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重則可能被處以刑罰。
半島新聞客戶端綜合整理,素材來源:澎湃新聞、都市快報、封面新聞、北京青年報、新民晚報、央廣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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