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州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可大致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
(資料圖)
2.無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
3.租住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
一、提取條件
1.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
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①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②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
③在租賃房屋實際居住(中心審批人員在租賃合同期內上門抽查后發現提取人并未在租賃房屋內實際居住的,取消因租賃該套房屋而產生的提取資格);
④在租賃期內提出申請。
2.無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
①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②職工從2015年1月1日起連續繳存滿3個月(不含補繳)后可以提出申請。
3.租住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
①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②租住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包括:繳存人與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租賃公租房;繳存人與單位簽訂租房合同,租住單位集體向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租賃公租房);
③在租賃期內提出申請。
二、辦理方式
1.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
①申請人通過官方網站(詳情)、官方微信公眾號(下方掃碼進入)等預約辦理;
②申請人提供要件材料前往預約網點;
③銀行經辦網點受理;
④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
⑤提取轉賬。
2.無租賃合同或者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
網上辦理:
①申請人可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辦理首次提取,之后提取信息無發生變更的可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平臺辦理二次或以上提取;
②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
③提取轉賬。
前臺辦理:
同上方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辦理方式。
3.租住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
前臺辦理:
同上方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辦理方式。
注意:
如需聯系其他相關部門核實提取材料真實性的,審批時間需適當延長。
提取申請人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至房屋所在行政區域的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復核通過(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持相關材料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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