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人才購房補貼標準一覽
江津區:
【資料圖】
博士學歷人才,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或首席技師,或特級技師,或相當層次人才首次在津繳納社會保險后購買商品房的,可按單套房價總額1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購房補貼;
全日制碩士學歷人才,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或高級技師,或相當層次人才首次在津繳納社會保險后購買商品房的,可按單套房價總額3%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每人限享受1次。
注:所指青年人才,為企業、區屬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新引進的原則上40周歲及以下、按規定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的青年人才,其中來津創業、見習實踐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在津繳納社會保險限制,來津創業的青年人才所創辦企業的工商注冊地和納稅登記地需在本區,并為第一大股東(股權一般不低于30%)或法定代表人。
璧山區:
重點企業全職引進的碩士、博士研究生,在璧繳納社保1年以上,在璧購買首套住房的,經認定,按首套購房地方綜合貢獻部分給予全額補助。
事業單位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參照執行。
渝中區:
在渝中區購買首套住房的高層次人才,可最高享受100%契稅補助,對有突出貢獻的一、二類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000萬元購房補助。
注:渝中區高層次人才分為一二三四類,由渝中區委認定。
榮昌高層次衛生人才:
(一)全職新引進到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人才:
第一類人才可享受不超過6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2000元/月的標準發放人才激勵金;
第二類人才可享受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1800元/月的標準發放人才激勵金;
第三類人才可享受不超過4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1500元/月的標準發放人才激勵金;
第四類人才可享受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1200元/月的標準發放人才激勵金;
第五類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5萬元;每月考核合格的可按600元/月的標準發放人才激勵金;
第六類人才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2萬元;
對其他特殊人才或特別優秀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激勵。
注:人才激勵金執行時間為5年。
(二)新引進的一至四類人才在榮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區級留成部分實行前3年全額獎勵。
(三)柔性引進人才或團隊(單位)進行科室建設、服務項目建設的,由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團隊、單位)或其所在單位達成約定,明確工作內容、薪酬待遇或收益等要素,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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