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貪官”潘玉梅:家藏26公斤現金,2009年一審被判死刑!

2023-02-11 13:51:34 來源:Linda時光之心

2007年2月26日,大年初九。

中午12:30,左右,南京市紀委的人員,在工作單位找到了潘玉梅。


(資料圖)

她此時的職位是南京棲霞區區長助理、邁皋橋街道工委書記。

時年38歲。

十幾天后,紀委工作人員在潘玉梅父母的家里,搜出了巨額現金:

170萬的人民幣,

以及53萬的美金(按當時匯率,折合人民幣約410萬)

這些現金重達26公斤!

而這只不過是她貪腐金額的冰山一角而已。

兩年后,2009年2月25日,潘玉梅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

一審的結果是潘玉梅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從判處結果可以看出,潘玉梅涉案的性質非常惡劣。

那么,年紀輕輕、官職并不大的潘玉梅(當時屬于處級干部),如何能受賄如此大的金額?

她又是如何落網的?

潘玉梅,1968年出生于江蘇南京。

她的原生家庭與成長經歷,可以說是 根正苗紅:

父母都是軍人,

她中學畢業后就參軍了,當了一名女兵。

而且,在部隊時,因為表現積極,她入了黨。

退役后,潘玉梅回到南京棲霞區工作。

起初,她只是辦公室里一名文秘,但她情商很高,工作也很認真,深受領導的喜愛。

之后,她當上了辦公室主任。

31歲那年,她就當上區民政局副局長。

2002年,34歲的潘玉梅調任邁皋橋鎮鎮長。

在當時,邁皋橋鎮經濟比較落后,稅收入不敷出,一度公職人員的工資都發不出來。

潘玉梅上任后,積極推行各項改革,為盤活經濟做了大量工作,僅僅用了幾年時間,邁皋橋鎮的經濟活躍度和稅收大大超過了周邊幾個鎮。

那幾年,潘玉梅為了振興轄區的經濟,經常下基層,了解群眾的呼聲,做了很多工作,那時的她,一心撲在工作上,希望上級能看到自己的工作能力。

辦了很多實事,領導對她也非常賞識。

之后,她獲得了一路升遷。

據潘玉梅交代,她第一次接受賄賂,是在2000年春節前。

當時,邁皋橋街道一名姓高的村黨支部書記,給潘玉梅的家里送去了兩瓶茅臺酒,是用禮盒裝的:

裝酒的盒子里還有1萬元的現金。

這是潘玉梅第一次受賄。

當她看到那些現金后,她知道這意味著什么,當時她的心里還有些忐忑。

她問高某這是什么意思。高某很會說話,他說只是提前拜年的一點表示。

潘玉梅知道這只是一個托詞而已。

不過,她最終無法抵御金錢的誘惑,她收下了:

當時,雖然她也是一名領導,但工資并不高,除去日常開銷,也剩不下多少錢。

當時剛好春節快到了,各種開支也比較大,這好酒也剛好可以送給父母,當孝敬。

春節后,高某來到潘玉梅的辦公室,寒暄了一番,然后說自己有個親戚想做點生意,有個忙需要潘玉梅幫。

潘玉梅很輕松就幫他解決了。

2001年,潘玉梅被單位派到國外進修,高某在潘玉梅出發前,送來1萬美元,說這是親戚給的分紅,一點小意思。

潘玉梅這次心里沒再忐忑,心安理得的收下這筆好處費。

手頭有了這1萬美金,潘金梅在國外進修時,過得非常滋潤,買了不少喜歡的東西回來。

她的內心也在此時起了波瀾:原來那些老板們賺錢這么容易。她也希望擁有大老板那樣的奢華品質。

高某送那1萬美金,其實心里也有小九九。

2003年,南京棲霞區開始推行城鎮化。

高某所在的村,地理位置很好,有著大量的集體用地,這些土地如果開發成項目對外出售,利潤相當可觀。于是,他用親屬的名字注冊成立了一家公司。

高某用低價承包了村里的集體土地,準備開發成項目對外銷售。

按照規定,開發樓盤需要很多手續,要得到政府的同意。

高某剛開工后,就被市政府下達了停止施工、停止銷售的禁令。

高某此時找到了潘玉梅,讓她活動活動,以便讓自己的項目能復工,還暗示事成后,好處豐厚。

潘玉梅借助自己的職權,以及人脈,讓高某的項目順利開工了。

2005年11月,潘玉梅到高某所在的村視察,潘玉梅臨走前,高某將一個箱子放在潘玉梅的車子上,說是一些土特產。

等潘玉梅一打開,發現是 疊放得整整齊齊的80萬現金!

潘玉梅照樣不動聲色的手下了。

潘玉梅的受賄,很大一部分來自于高某,還有從其他商人手中獲得的。

2003年,潘玉梅已經升職為南京棲霞區邁皋橋街道辦事處書記,相當于街道辦的一把手。

當時,邁皋橋打算建一個創業園,面積有100多畝。

潘玉梅此前從高某那里,已經知道靠土地可以生財。

潘玉梅想了一個計謀。她找來一個來南京投資的港商合作。

為了萬無一失,潘玉梅還將當時邁皋橋街道辦事處主任陳寧,拉下了水。

潘玉梅、陳寧和那位港商,私下達成了一個協議:

三人共同成立一個公司(名稱為南京多賀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然后以這個公司的名字,拿下創業園區內100畝土地。

為了瞞天過海,她用的是親屬的名字,在注冊資料中,她的親屬占有34%的股份,

陳寧也是用的親屬的名字,占有33%的股份。

實際上,潘玉梅和陳寧一份錢都沒出。

注冊這個多賀公司,其實就是為了低價拿地。

在潘玉梅的運作下, 當時是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將100畝土地賣給南京多賀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之后,南京多賀將這100畝地高價轉手給南京一家體育用品公司,從中輕松盈利1500萬。

事成后,潘玉梅、陳寧分別獲得480萬元的好處費。

這次之后,潘玉梅的膽子更大了。

潘玉梅又聯合其他5名官員,找到一家房地產公司,成立了一家公司。

潘玉梅利用職務,將267畝地以1100萬賣給這家公司。

兩年后,又花了5800萬的價格將土地買回 。一進一出,就是4700萬的差價!

這其中的差價,都進了潘玉梅和其他5名官員的腰包。

2004年上半年,南京一個發展公司找到潘玉梅幫忙,希望潘玉梅能幫公司的一個項目減免100萬元的費用。

說等到房子建好后,可以以優惠價賣給給潘玉梅。

潘玉海照辦了。

對方建好房子后,潘玉梅只花了60萬,就買到了當時市場價為121萬的房子。

在潘玉梅醉心于玩弄權術、大肆斂財的時期,她和丈夫的感情也走到了盡頭,在2004年,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

之后,她就和高某私下走得更近了。

2005年,潘玉梅曾和有家室的高某,一起去上海游玩,買了一堆奢侈品回來。

此后,兩人既是情人,也是利益共同體。

在潘玉梅看來,他們是堅不可摧的利益共同體。高某是無論如何不會供出自己的。

潘玉梅一路給高某開綠燈,高某從中賺取了高額利潤。

2006年,潘玉梅向高某索要好處費,高某送去了近50萬元的美金。

潘玉梅此時沉浸在收錢的亢奮中,全然不知危險已經靠近了。

潘玉梅收的第一筆賄賂就是高某送的,是高某讓她嘗到了甜頭,潘玉梅也一步步走向了不歸路。

她萬萬沒想到,高某會有一天落網。

更沒想到,高某會供出自己。

從調查通報看,高某一個人送給潘玉梅的就有:人民幣201萬元,以及49萬元美元。

而潘玉梅總共收受的賄賂為1190萬元(其中美元折算成人民幣計算)

其中:人民幣792萬余元、美元50萬元。

潘玉梅在收受賄賂時,其實都非常小心。

大部分賄賂是現金或者隱秘的方式,很難被發現。

2003年,潘玉梅因為幫助南京多賀公司低價拿地,獲得480萬的利潤分成。

她為了拿到這筆錢,也是費盡心思。

首先,她讓對方把錢轉入自己一個朋友的賬號。

過了整整一年,她才讓朋友把這筆錢轉到自己賬戶。

之后,她把這筆巨款轉到自己母親賬戶里,此時,將自己的那個賬戶注銷掉。

這筆480萬的現金,潘玉梅陸續取出來后,沒有放在自己家里,而是裝在箱子里,放在父母家里一個閑置的房間里。

紀委在查潘玉梅貪腐案時,這條銀行銷號的隱秘線索,并沒有逃過紀委的火眼金睛。

潘玉梅最終都交代了自己的貪污受賄的行為。

她還交代了與她有染的15名官員。

2004年與丈夫離婚后,潘玉梅更是可以徹底放飛自己,在官場上用性來拉攏彼此的關系,然后讓對方與她坐上一條船,實現利益捆綁。

潘玉梅費盡心思利用權力來撈錢,并且收受賄賂時,極力不留什么痕跡。

但是,她沒料到的是,與自己一丘之貉的“隊友”,提前進去了,而且也供出了她。

2009年2月25日,潘玉梅站在審判上。

此前,她是多么風光,手中有權,

家里有花不完的錢,奢侈品隨便買。

但是,一切敗露后,她才知道, 不義之財,非法得到的錢財,

只會毀了自己。

讓你無福享用。

一審結束后,潘玉梅被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被抓時,她的兒子在重點中學上初三, 正是人生的重要關頭,卻得知母親被審查。

一審被判死刑后,潘玉梅這才知道自己的那些行為有多惡劣。

她要求上訴。

2012年,經過終審,潘玉梅被改判為無期徒刑。

在監獄里,潘玉梅對著鏡頭說出了無比悔恨的話:

“我的靈魂就這樣被自己深埋,

我的事業就這樣被自己葬送。“

她提到了靈魂這兩個字。

一般人在極度物質缺乏或者處于人生谷底時,就會沉下心來思考一些哲學問題。

深陷物欲泥潭的人,很難靜下來思考靈魂。

被權力和金錢蒙蔽眼睛的人,眼里都是權力帶來的好處,以及金錢帶來的享樂,無暇思考靈魂。

潘玉梅剛開始受賄時,兒子還小。

她難道沒考慮過,萬一被查出來進了監獄,會給兒子有多大的影響嗎?

政府官員的工資收入雖然比不上一些大老板,但工作穩定,福利健全,比很多普通勞動者好很多。

公職人員如果任憑欲望的放縱,走上貪腐之路,這條路,將是一條不歸路。

人的欲望是無窮的,有小貪,就容易演變成大貪。

2015年,潘玉梅因在獄中的表現良好,積極改進,獲得了減刑,改為有期徒刑25年。

雖然逃過了死刑,但是按照25年計算,她出獄的時候,將是垂垂老者。

兒子人生的重要時刻,比如考大學,比如結婚,她都會錯過。

一個軍人的后代,當過兵,入了黨,退伍后又受到重用的女干部,

后來竟然貪腐、墮落到那個地步。

既大跌眼鏡。

也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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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信源:

1、銅川檢察:《潘玉梅、陳寧受賄案,涉案金額千萬元》 2020.4.18

2、銅川檢察:《南京處級貪官之最!街道辦女書記瘋狂斂財1500萬判死緩》2020-04-26

作者| 琳

責編| 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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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邁皋橋街道 有限責任公司 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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