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要聞:《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辦法》印發 配建公服設施應與項目首期同步

2023-06-04 09:34:47 來源:紅星新聞網

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載體,事關群眾生活品質。

6月3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成都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成都市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鼓勵劃出相應建筑面積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


(資料圖片)

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是指與居住區人口規模、人口結構相適應,配套建設能夠滿足居民基礎教育、文化體育等基本公共服務所需的設施。此次出臺的《辦法》,對居住區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分類、規劃、建設、移交、使用和監督管理等內容進行了全面明確。其中要求,對含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用地進行控規修改的,應當優先保證落實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確保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模不減少、服務能力不降低、實施難度不增加。

對于城市新建區域,應嚴格按照控制性詳細規劃落實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涉及增加居住人口規模的,應當相應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規模。

城市更新區域,應當優先滿足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需求。在原有控規要求的基礎上,為城市額外提供獨立占地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地塊,可確保原有經營性建設規模不減少;對不具備條件提供獨立占地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地塊,鼓勵劃出相應建筑面積配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其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鼓勵以社區綜合體形式設置基本公共服務設施

在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投資建設方面,《辦法》明確,實施城市更新和老舊小區改造的地塊,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統籌,優先實施地塊內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的投資建設。

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應當與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建設、投入使用,其中獨立占地的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公廁、變電室和垃圾轉運站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應當優先于周邊住宅項目提前實施。同時,鼓勵以社區綜合體形式設置基本公共服務設施。

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的社區綜合體項目,其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計容建筑面積應當不小于總計容建筑面積的50%,剩余部分原則用于發展便民商業服務(社區商業)等業態,功能設置可參照《成都市社區綜合體功能設置導則》執行。

此外,《辦法》指出,建設單位在首期項目銷售前,其同步配建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應當按《國有建設用地項目履約協議書》約定的工程進度完成建設。房屋銷售時,應當在其銷售現場、官方網絡平臺公示基本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清單(包括項目名稱、具體類別、建設規模和設置位置等信息)。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袁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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