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
(資料圖片)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
???????????????(證監會公告〔2022〕14?號)等法律法規、
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規定,我們作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相關議
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暨提名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
???案》
??經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BI?LEI、BI?CHAO、王林的個人
履歷、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等情況進行認真的審核,我們認為上述非獨立董事候
選人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有關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未發現存在《公司法》規定不能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發現其存在被中國證
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期限未滿等影響任職資格的情形。公司關于第二屆董事
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及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
規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董事會關于上述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并同意
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暨提名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經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王建新、沈建新的個人履歷、教育背
景、工作經歷等情況進行認真的審核,我們認為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有關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未發現存在《公
司法》規定不能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發現其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
者且期限未滿等影響任職資格的情形。經審查,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符合《上市
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以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關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及
獨立性的相關要求。公司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及審議程序符
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董事會關于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并同意將
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王建新、沈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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