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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張財務造假引發的巨額罰單下達,這次花落A股上市公司*ST奇信(002781)。該公司近日發布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監管查明公司從IPO開始到后續的定期報告,均存在重大虛假記載。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ST奇信的違規事項涉及金額大,時間跨度較長,違法情節嚴重,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起訴要求公司賠償。
告知書顯示,*ST奇信的虛假陳述行為主要包含三個方面:《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記載;上市后2015年至2019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最終,證監會擬決定,對*ST奇信上述違規事實給予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萬元罰款的處罰,并對葉家豪及相關當事人處100萬至140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證監會擬決定:對葉洪孝、余少雄、喬飛翔分別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宋雪山、張翠蘭、羅衛民分別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維權律師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于2015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買入,并在2022年4月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以關注“股民索賠寶”公眾號參與投資者維權訴訟登記。
記者留意到,因2021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為負值,*ST奇信股票于2022年5月6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度末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9,600.00萬元至-6,800.00萬元。若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其披露情況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3.11條規定的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報告后將被終止上市。
*ST奇信表示,如公司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前收到正式的處罰決定且違法行為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會因觸及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而被終止上市。如公司未收到或收到但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且公司經審計的2022年年度報告觸及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將會因觸及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而被終止上市。同時公司股票將于2023年4月20日起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無需停牌,公司股票簡稱仍為“*ST奇信”,證券代碼不變,仍為002781,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
只要起訴就大概率能獲賠,對于滿足索賠條件的股民來說,及時加入股民索賠隊伍維權,是法律賦予股民的權利,也能幫助股民彌補虧損。受損股民及時通過股民索賠寶網站或公眾號參加索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盡可能地追回投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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